台中首件国民法官案判决案! 毒驾害2死遭判12年

台中首件国民法官案判决案! 毒驾害2死遭判12年(本报资料照片)

中市刘俊龙今年1月间毒驾窜逃酿2死1伤悲剧,为台中地院国民法官第一件审理案,今天开庭审理,家属哽咽控诉家庭破碎悲痛,请求重判无期徒刑,不要让他再伤害无辜;检察官认为刘无照毒驾、累犯,且无减刑理由,建议重判20至22年徒刑,审判长唐中兴宣判,依危险驾驶致死罪判10年、肇事逃逸罪判3年,合并执行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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