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驾害死4岁儿 南投首件国民法官案判醉父3年6月

伍姓男子曾酒驾遭判刑,去年他酒驾载3子女自摔,害死4岁儿,遭国民法官判处3年6月,为南投地方法院第一起国民法官案。(杨静茹摄)

南投县伍姓男子去年3月酒后骑乘机车载3名子女自摔跌落水沟,造成站在机车踏板4岁儿惨死,此案为南投地方法院第一起国民法官案,国民法官29日审理认为,他酒驾再犯酒驾致死处5年以上,不过他历经丧子之恸,还有子女要扶养,其情堪悯酌减,判处3年6月。

南投地院指出,伍男8年前因酒驾遭判处有期徒刑2月,去年3月12日他酒后骑机车载长子、长女及4岁次子至夜市吃饭、游玩,他在夜市又继续喝酒,返家行经台21线87.5公里处自摔跌落水沟,造成站在机车踏板4岁儿子头部重创、锁骨骨折等送医不治,他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29.2mg/dL,换算呼气酒测值高达1.1475毫克,触犯酒驾致死罪嫌。

国民法官认为,伍男坦承犯行,是家中孩子主要照顾者,本身亦承受丧子之恸,还有其他子女须扶养,因伍男曾酒驾,再犯酒驾致死,最低法定本刑5年稍嫌过重,认为其情堪悯恕之处,考量被告更生的可能性、子女最佳利益及妻子意见后,依法酌减其刑,判处3年6月有期徒刑。

参与审判的6名国民法官表示,来自各行各业的民众有机会参与审判工作,审判长、受命法官及陪席法官传授法律知识、审判概念,并适时给予解惑,大家依生活经验,相互提出观点作出判决,了解到法官的工作相当不容易。

审判长陈宏玮说,国民法官即使非法律相关从业人员,不过公民素质都很好,伍男酒驾造成孩子死亡案有良心上冲突,国民法官所提出的关注面向,连职业法官都没想到,也让他们也学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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