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检察事务官违法监听自家人案 更一审改判7月缓刑2年

检察事务官陈能群被控违法监听自家人,遭检察官提自诉控告,台南分院一审改判7月刑,缓刑2年。(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地检署检察事务官陈能群,被控在2013年1月8日晚间,同意警方乔装小贩监录器材进KTV包厢窃录时任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吴岳辉李宗荣、另位施姓检察官与王姓司机及王姓被监听对象餐叙,事后被吴岳辉提出自诉,控告陈能群与几名员警违法监听,台南高分院更一审24日上午将陈员改判7月,缓刑2年。

案一审时,台南地院依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假借职务上违法监听,判陈能群7月徒刑、缓刑2年;另名涉案的台南市分局员警郭忠泰被判刑6月、缓刑2年。其他支援南检的永康分局员警黎大正麻豆分局员警林志隆保五总队员警施万福与乔装小贩的秘密证人都获判无罪。惟二审时,陈能群部分获改判无罪。

今天上午,台南高分院更一审依违法监听罪改判陈能群7月徒刑、缓刑2年,判决确定后陈要付10万元给国库刑度部分维持一审判决

据了解,吴岳辉、李宗荣与施姓检察官于2013年1月8日下班后,应该署司机室之邀,参加该署司机室年终聚餐,由吴岳辉、李宗荣出钱宴请,在餐会结束后,王姓司机开车搭载吴岳辉等3人返回南检途中,王司机为表达感谢之意、提议到北区北海KTV续摊唱歌,由他请客。

王司机另通知台南市警四分局王姓退休刑警到场,王员即带洋酒2瓶于当晚9时半到北海KTV,因吴岳辉、李宗荣与王员以往曾合作办案大家共同饮助兴。王员于晚间10时半许,联络友人代找5名小姐到北海KTV310包厢,吴岳辉、李宗荣2人有与王员、王司机及5名小姐等相互敬酒、唱歌,至隔天凌晨1时半许,5名小姐先离去,吴岳辉等3人与王司机则欢唱到凌晨3时离去。

2013年1月8日晚间10时许,郭忠泰在现译台监听监察对象王员时,得知王员到北海KTV与友人消费,陈能群、郭忠泰明知台南地院核发的监听书只能对电话监听、录音,郭忠泰与不知情监听范围的黎大正、林志隆、施万福讨论后,经陈能群与检察官林仲斌同意,当晚11时许委由不知情的秘密证人假扮卖槟榔的小贩,带有录影音功能监听器进入吴岳辉等人包厢窃录吴岳辉、李宗荣与王员等人的谈话活动内容

此事爆发后,在台南地检署内引发轩然大波,吴岳辉对遭到署内同仁非法监听甚表不满,气得直接对检事官、员警提出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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