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检察事务官违法监听自家人案 更一审改判7月缓刑2年
▲检察事务官陈能群被控违法监听自家人,遭检察官提自诉控告,台南高分院更一审改判7月刑,缓刑2年。(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地检署检察事务官陈能群,被控在2013年1月8日晚间,同意警方乔装小贩带监录器材进KTV包厢窃录时任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吴岳辉、李宗荣、另位施姓检察官与王姓司机及王姓被监听对象的餐叙,事后被吴岳辉提出自诉,控告陈能群与几名员警违法监听,台南高分院更一审24日上午将陈员改判7月,缓刑2年。
该案一审时,台南地院依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假借职务上违法监听,判陈能群7月徒刑、缓刑2年;另名涉案的台南市五分局员警郭忠泰被判刑6月、缓刑2年。其他支援南检的永康分局员警黎大正、麻豆分局员警林志隆、保五总队员警施万福与乔装小贩的秘密证人都获判无罪。惟二审时,陈能群部分获改判无罪。
今天上午,台南高分院更一审依违法监听罪改判陈能群7月徒刑、缓刑2年,判决确定后陈要付10万元给国库,刑度部分维持一审判决。
据了解,吴岳辉、李宗荣与施姓检察官于2013年1月8日下班后,应该署司机室之邀,参加该署司机室年终聚餐,由吴岳辉、李宗荣出钱宴请,在餐会结束后,王姓司机开车搭载吴岳辉等3人返回南检途中,王司机为表达感谢之意、提议到北区北海KTV续摊唱歌,由他请客。
王司机另通知台南市警四分局王姓退休刑警到场,王员即带洋酒2瓶于当晚9时半到北海KTV,因吴岳辉、李宗荣与王员以往曾合作办案,大家共同饮助兴。王员于晚间10时半许,联络友人代找5名小姐到北海KTV310包厢,吴岳辉、李宗荣2人有与王员、王司机及5名小姐等相互敬酒、唱歌,至隔天凌晨1时半许,5名小姐先离去,吴岳辉等3人与王司机则欢唱到凌晨3时离去。
2013年1月8日晚间10时许,郭忠泰在现译台监听监察对象王员时,得知王员到北海KTV与友人消费,陈能群、郭忠泰明知台南地院核发的监听书只能对电话监听、录音,郭忠泰与不知情监听范围的黎大正、林志隆、施万福讨论后,经陈能群与检察官林仲斌同意,当晚11时许委由不知情的秘密证人假扮卖槟榔的小贩,带有录影音功能的监听器进入吴岳辉等人包厢窃录吴岳辉、李宗荣与王员等人的谈话、活动内容。
此事爆发后,在台南地检署内引发轩然大波,吴岳辉对遭到署内同仁非法监听甚表不满,气得直接对检事官、员警提出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