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改革挥大刀 吴思瑶建议潘文忠发「不自杀声明」

▲立委吴思瑶表示,要改革私校法,潘文忠应先发表不自杀声明。(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立法院教育委员会30日审查民进党团提出的「私立学校部分条文修正案」,立委吴思瑶建议教育部长潘文忠发表「不自杀声明」,承担私校法改革责任,她表示,私校法多年躺在教委会出不了,过去国民党立委出于一些原因没有支持,现在民进党占绝对多数,「改革,此其时也」,吴思瑶表示,他也了解潘文忠现在面临的处境压力,即使两面不讨好,也希望潘文忠要挺住。

立委吴思瑶在教委会将「旧政府版」和「民进党版」超级比一比,发现目前私校完全没有公益董事席次,民进党版本则会有175席,教长潘文忠表示,预估将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学校会增设公益董事。

私校法现行条文第十五条规定,学校法人董事会,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一人,并置董事长一人,由董事推选。至于民进党团提出的版本则为,私立学校须领取政府补助达4000万到8000万元的门槛,才会增设一名公益董事。

吴思瑶表示,民进党版本至少会增加175席公益董事,在公益监察人部分,就政府版本限制宽松,公益监察人可有可无,目前全国私校仅4位公益监察人,形同虚设。

吴思瑶也认为民进党团本本还可以更好,像是更严格限制董事与监察人亲属关系,降低三亲等董事比例,不得超过五分之一,且连任董事不能超过改选董事总人数五分之四。

▲教育部长潘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