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中》立委选制该修了
民众党在「全国不分区」的政党得票率分别为11.22%;如果是以德国联立制来分配我国立委的113名总席次,民众党能分到13名国会议员,亦即会比现在席次,再分别增加8名立委。(刘宗龙摄)
去年12月25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成年年龄降为18 岁;但现行宪法规定的选举资格为20岁。对此,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林为洲说,希望尽快召开修宪委员会讨论。当前除了18岁公民权的议题,朝野政党已有共识外,笔者认为立委选制也应是未来修宪的一个考虑重点。
我国立委选举制度,在2005年以前,一直是采用所谓的「大选区制」。此种选区可产生2名以上、甚至是7名以上国会议员的制度,由于缺点很多,例如候选人只需获得极小比例的选票,通常约7%左右票数,就可当选;因此容易造成立委问政走向偏锋、党纪式微、违纪竞选、贿选买票,以及立院议事低落等负面现象,向为国人所诟病。
因而国内两大政党即国民党与民进党才会于1996年的「国发会」达成共识,建议国会选制应朝「小选区两票制」的方向进行改革。2004年立法院正式提出「国会改革」的修宪案送交国民大会。2005年再由300名的任务型国大代表完成「第7次宪改」。当时宪改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立委选制由「大选区制」改为「小选区与两票制」。
「小选区与两票制」主要有德国与日本的两种制度区别。我国目前所实施的立委选制是偏向日本的「小选区与两票制」,而此种制度严格说来,是对大党有利,对小党较为不利。
日本「小选区与两票制」又称为「并立制」的两票制,即选民投票时可投两票,一票投人(区域候选人),一票投政党。在计算席位时,两票系分别计算,彼此没有牵连的关系。亦即「区域席位」方面,是由各选区以得票最高的第一名者当选;在「比例代表席位」方面,则依各政党得票比例,来分配席次。此制实施的结果,通常会造成大党愈大,小党则不易生存。因为小党候选人在「区域候选人」部分,是极少有当选的机会。例如我国2020年的立法委员选举,民众党与时代力量,在立委「区域席次」方面,两党皆全军覆没,没有一位当选;最后是靠「全国不分区席次」,才能各分配到5名与3名立委席次。
至于德国的「小选区与两票制」又称「补偿式」或「联立制」的两票制,是指选民投票时投两票,一票投人,一票投政党,但两票之间是有互动关系。亦即最后计算席位的方式,主要系以各政党的得票率为基准,再来决定各政党在国会中应得的总席次。换言之,总席次扣除各政党在小选区中已当选者,即为各政党的政党席次。由于德国制度的第二票(政党票)比较重要,因为可达成选举结果较具有高度公平性与比例代表性,故对小党较为有利。
再以2020年我国立委选举为例做说明,当时民众党与时代力量在「全国不分区」的政党得票率分别为11.22%与7.75%;如果是以德国联立制来分配我国立委的113名总席次,民众党与时代力量是能分到13名与9名的国会议员,亦即会比现在席次,再分别增加8名与6名的立法委员。
近年来,立法院的立法过程缺乏监督及制衡的有效力量,此外议事不公与国会暴力频频出现,皆对我国的国际民主形象有极大伤害。因此为了台湾民主政治深化,未来除了18岁的议题之外,国会选制的重新改革,确实是值得国内各界深思的问题。
总而言之,我国现行的立委选制,实施至今已15年了,是有检讨空间。目前德国所实施的「联立制」两票制,是可改进目前立委选制缺点的较好制度。因为此制虽容易产生「联合政府」型态,但却能避免政府不稳定的情形发生,因为任何政党于选举中至少必须获得总选票5%(门槛规定),方能在议会中拥有政党议席;除此之外,此种制度更公平的能让第三党或第四党拥有较多席位,未来可与在野的第二大党,在国会立法中,共同扮演监督及制衡执政党的有力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