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银王益受贿案 一审判处死缓

大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15日在北京作出审判决,王益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益利用职务之便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对方钱款共计1196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案发后全部赃款已追缴。

北京一中院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王益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数额巨大,但鉴于王益在归案后认罪服罪,加上赃款已全部追缴,故对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新华社报导,王益首次受贿来自港商李涛。李涛在湖南承建一条高速公路时,通过王益获得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80万元。李涛目前已被捕。

王益受贿案数额巨大,而且由于中国知名女演员赵薇与央视美女主持人刘芳菲被牵涉在内而引起中国媒体的极大关注。

中国媒体称,涉案的央视女主持人刘芳菲曾在3月底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案件作证。而所证实内容是:王益曾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购房贷款,而该房位于北京东直门万国小区

李涛的证言则显示,王益事发调查时,让刘芳菲把200万元还给了李涛,并付了4万元利息

据悉,王益与刘芳菲两人一度谈婚论嫁,但由于男方家人反对,两人无法成婚。刘芳菲在证言中承认,自己与王益曾是男女朋友,但在案发前两年已分手。

但赵薇则通过经纪人回应说,自己根本不认识王益和李涛,而当初收取的30万元是参加一个商业活动的出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