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5亿元 山东前女厅官郑金兰一审被判死缓

大陆女厅官受贿近5亿,赃款多转移海外,一审获判死缓。(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30日报导,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通过远端视讯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前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前主任郑金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郑金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2004年至2016年,被告郑金兰利用担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厂房搬迁、矿权转让、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亿0923余万元(下同,约合新台币4.8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郑金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郑金兰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赔部分赃款,但庭审中全面翻供,且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尚未退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根据被告郑金兰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郑金兰,女,汉族,1952年7月生,山东青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郑金兰曾任潍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医学院党委书记,潍坊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山东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山东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2015年12月退休。

2020年11月,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了郑金兰被查的消息,2021年5月又公布了其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经查,郑金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干地矿吃地矿,大搞权钱交易,通过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等行为,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郑金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决定给予郑金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端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郑金兰受贿案。郑金兰最后陈述请求法庭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