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贪污重判!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受贿案 一审判死缓
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受贿案一审判刑。图/央视新闻
大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法院查明,2010年至2023年间,刘连舸利用职权非法收受财物共1.21亿余元,并在明知企业不符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违法推动发放贷款33.2亿余元,导致损失1.907亿余元。
法院认定,刘连舸受贿数额巨大、情节严重,造成国家重大损失,应判处死刑。但考量其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最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体现了严惩金融腐败的决心,也为业界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