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选制该修了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去年12月25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成年年龄降为18岁;但现行宪法规定选举资格为20岁。对此,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林为洲说,希望尽快召开修宪委员会讨论。除了18岁公民权朝野政党已有共识外,笔者认为立委选制也应是未来修宪的一个考虑重点

我国立委选举制度,在2005年以前,一直是采用所谓的「大选区制」。此种选区可产生2名以上、甚至是7名以上国会议员的制度,由于缺点很多,例如候选人只需获得极小比例选票,通常约7%左右票数,就可当选;因此容易造成立委问政走向偏锋党纪式微、违纪竞选、贿选买票,以及立院议事低落等负面现象,向为国人诟病

因而国内两大政党即国民党与民进党才会于1996年的「国发会」达成共识,建议国会选制应朝「小选区两票制」的方向进行改革。2004年立法院正式提出「国会改革」的修宪案送交国民大会。2005年再由300名的任务国大代表完成「第7次宪改」。当时宪改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立委选制由「大选区制」改为「小选区与两票制」。

「小选区与两票制」主要有德国日本的两种制度区别。我国目前所实施的立委选制是偏向日本的「小选区与两票制」,而此种制度严格说来,是对大党有利,对小党较为不利。

以2020年我国立委选举为例做说明,当时民众党时代力量在「全国分区」的政党得票率分别为11.22%与7.75%;如果是以德国联立制来分配我国立委的113名总席次,民众党与时代力量是能分到13名与9名的国会议员,亦即会比现在席次,再分别增加8名与6名的立法委员

我国现行的立委选制,实施至今已15年了,是有检讨空间。目前德国所实施的「联立制」两票制,是可改进目前立委选制缺点的较好制度。因为此制虽容易产生「联合政府型态,但却能避免政府不稳定的情形发生,因为任何政党于选举中至少必须获得总选票5%(门槛规定),方能议会中拥有政党议席;除此之外,此种制度更公平的能让第三党或第四党拥有较多席位,未来可与在野的第二大党,在国会立法中,共同扮演监督及制衡执政党有力角色。(作者宏国德霖科技大学讲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