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修法 立委吁载具纳管

「烟害防制法」超过15年未修订,立法院28日就保留条文进行党团协商,多个民团到立法院群贤楼前呼吁立院速审、禁止所有加味烟与新型烟品。(郭吉铨摄)

我国烟害防制法逾15年未修,近年来新型烟品泛滥,修法势在必行,此次修法重点在于电子烟和加热烟的角力,卫福部主张全面禁止电子烟、纳管加热烟,但民团主张「双禁」。昨进行朝野党团协商,20个民团代表赴立院前陈情,呼吁立院加速审查烟害防制法修法,并且禁止所有新型烟品,勿让加热烟成为烟害防制破口!

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全文共47条,今年3月正式送入立院审议,上个会期逐条审查,仅通过11条,其余4分之3条文被保留。昨天上午举行朝野党团协商,各方对于纳管或禁止加热烟仍持相左意见,且牵涉到多项条文,讨论进度缓慢,2小时只通过2条、保留4条,将安排第二次党团协商。

在场立委大多认为卫福部对于烟品、类烟品定义不够明确,讨论重点聚焦在「加热烟载具」。国民党立委林为洲、林奕华及民进党立委吴玉琴、苏巧慧、赖惠员、邱泰源皆认为,应将加热烟组合元件(载具)纳入烟品定义。

林奕华表示,自己支持「双禁」电子烟和加热烟,但就算退一万步,起码要管理加热烟载具,但卫福部的态度根本没有想要管;如果不一并管理,未成年人可以购买载具,学校却无法可管,更容易和电子烟混在一起卖,那电子烟等于禁假的!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则质疑卫福部管理加热烟的做法,不能只看业者自行缴交的国外数据,应提供本土健康风险评估。吴玉琴也认为,若通过条文才制定健康风险评估审查过程,恐有「空白授权」的疑虑。

另外,林为洲认为应针对烟品陈列方式进行管理。研究证实,减少购买的便利性,可有效降低吸烟量和吸烟人口,但卫福部并未提出相关措施;目前便利超商将烟品放在柜台后方、最明显的位置,有广告之嫌。

由158个民间团体组成的台湾拒烟联盟,昨天上午亦于立院前陈情。民团代表之一、全国家长会联盟副理事长焦惠芳表示,全台至少7.9万名国高中学生陷入电子烟危害,为了年轻的下一代,务必尽快完成协商,在年底前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