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沦洗钱工具 立委吁严格纳管防诈骗
民进党立委陈欧珀、陈亭妃、吴琪铭上午在立法院举行「严格纳管虚拟货币,莫成洗钱诈骗天堂」记者会(陈欧珀办公室提供)
有鉴于虚拟货币等新兴金融工具成为诈骗洗钱工具,立委陈欧珀、陈亭妃、吴琪铭及专门援助诈欺受害者的美国圆成基金会,今召开记者会,呼吁行政院尽速确定虚拟货币主管机关,并明确化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位、统一法院及检察机关的法律见解,为诈欺受害者追回财产损失。
陈欧珀表示,目前诈欺犯罪以抓到人头帐户提供者、基层车手为主,首脑经常逍遥法外,要从源头遏止诈欺,除了抓人更要遏止不法金流,更要完善对诈欺被害人的保障,建议法务部将因诈欺而家破人亡的受害人纳入《犯罪被害人保护法》之补偿对象。
立委陈亭妃表示,过去检方在声请扣押虚拟货币时,多以存放在实体硬碟的冷钱包为对象,但圆成基金会近期在台湾援助的诈欺受害者案例,是台湾第一起刑事局在侦查中即声请扣押线上热钱包(电磁纪录)的案例,因此有刑事诉讼法133条有关「物」之扣押的法律问题,造成法官各持不同的法律见解,让检方难以继续追查不法金流。呼吁司法院、法务部及金管会应尽速确立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位,并订定虚拟货币的相关规范,以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
立委吴琪铭表示,行政院及金管会将虚拟货币定义为「运用密码学及分散式帐本技术或其他类似技术者」,有违国际防制洗钱金融动工作组织提出的技术中立原则,反而窄化了虚拟资产的定义,经常使用中心式帐本技术的游戏点数就无法符合定义,成为金管会监管的对象,而容易成为洗钱犯罪的工具,呼吁金管会尽速补上虚拟资产定义上的漏洞。
美国圆成基金会执行长及受害者代表表示,追查诈骗金流必须建立完善的专家证人制度。以美国FBI多采用Chainalysis这套专家认证的软体来验证层洗钱和混币的金流,警方便能以此报告向位于他国的交易所申请冻结,在法治完善的前提下,法院也多会依此报告核准扣押,最后再依据法院裁定将被诈骗的钱返还受害人。希望台湾也能尽速建立专家证人制度,并加强对司法、检调机关有关虚拟货币的教育,以强化诈骗洗钱的防制工作,莫让台湾成为洗钱诈骗天堂。
高检署检察官刘颖芳回应,以执法机关的角度来说,也相当支持政府尽速订定虚拟货币的主管机关;另虚拟资产也缺乏行业管理法,导致主管机关无法对业别进行行政兼关与行政指导。
金管会银行局专门委员王丽惠则说,行政院已经在研拟虚拟货币的主管机关,更呼吁民众应注意虚拟货币容易受人为操作,且资讯不透明的状况,民众应该要提高警觉。针对虚拟货币的定义,她指出,金管会按照国际标准来定义虚拟货币,而游戏点数已经有定义,就不再列入虚拟资产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