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烟载具列3C 反烟团体吁纳管

《烟害防制法》将修法,全国家长会长联盟等团体9日召开记者会,强烈要求烟品载具必须列入管制。(赵双杰摄)提醒您:吸烟有害健康

立法院预计13日完成《烟害防制法》修法,行政院版主张「加热器(加热烟载具)属于电子产品,卫生机关没有审查能力」。家长及医学团体昨召开记者会表示,这项修法方向让烟商笑了、家长哭了,为抢救下一代,他们要求烟品载具必须列入管制。

全国家长会长联盟、中华民国中小学校长协会、台湾儿科医学会等多个家长及医学团体昨共同召开记者会表示,《烟害防制法》修法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在元月4日朝野协商中,国健署长吴昭军说「加热器属于电子产品,卫生机关没有审查的能力」,这让他们无法接受。

全国家长会长联盟表示,目前行政院的修法版本把加热烟的载具当作3C产品,无异于公然图利跨国烟草公司。未来,台湾将充斥加热烟品的广告宣传与活动赞助,无所不在引诱年轻人,让他们提早成为瘾君子。

国教行动联盟家长部长王瀚阳说,校园是禁烟的,但是他们常听到孩子说,这个同学有抽烟、那个同学有抽烟,原来一直以为安全的校园是假的。以后,学生持加热烟载具到校园并不违反规定,他们抽烟状况可能更普遍,校园安全让人忧心。

台湾胸腔暨重症加护医学会理事长王鹤健表示,加热烟及载具如同「枪与子弹」,买载具一定要有烟装进去才能使用,两者必须同时管制,「政府要分两个单位管辖,很明显是规避责任。」

台湾肺癌学会则表示,加热烟的载具由经济部审查,而非卫福部管理,此举恐造成加热烟载具缺乏宣传与贩售的管制,甚至无偿供应,而致使更多青少年沦陷烟害。

全国家长会长联盟理事长黄正铭说,加热烟载具竟被政府当成3C产品,让人难以接受,为了抢救下一代,他们要出面阻止这样的修法,至少要达成「加热烟载具比照烟品管理」的诉求。

国健署烟害防制组简任技正刘家秀回应,行政院版本将加热烟列为指定烟品,须接受健康风险评估,且会将必要组合元件(载具)一起送审;健康风险评估相关办法则授权子法规处理,需待母法修正通过后再行研议。

(提醒您:吸烟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