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陆籍人妻偷情9次生一子 茶饮大亨判赔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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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从知名科技业转行进军中国大陆卖茶饮的邱姓男子被控陆籍人妻偷情产子,人妻丈夫不堪绿帽高戴愤而提告,台湾高等法院邱男须赔偿150万元,全案确定。

邱姓男子已婚,原本是知名科技产业高阶协理,后来看准茶饮千亿商机决定转行,成功进军中国大陆巿场。邱男在科技公司任职期间与大陆籍陈姓女子陈女沈姓男友同在大陆龙华工作,陈女与担任工程师的男友结婚后离职。

邱男与陈女却发展出不正常关系,自民国99年11月至100年6月间,各自蒙着另一半,在桃园澳门饭店偷情9次,陈女怀孕生下一子,后来邱男的妻子从丈夫的通讯软体发现奸情,并告知沈姓男子,沈男提告求偿。

刑事部分,邱男及陈女各被判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确定。民事部分,一审法院判邱男须赔台币150万元,邱、沈2人均提起上诉,陈女也要赔50万元,因未上诉而确定。

高院审理期间,沈男指称邱男破坏他的家庭幸福,妻子外遇让他精神遭受重大打击,需定期医及服用抗忧郁药物,且不堪流言传于厂区同仁,使他无法负荷而被迫离职,向邱男求偿600万元。

邱男则说,沈男任职到100年7月底,其个人转换跑道与他无关,且无法证明罹患忧郁疾病通奸行为有关,就算有关连性,依现行司法实务判赔金额约30、40万元不等,对方求偿金额过高。

法官审酌沈男99年度及100年度的年收入约100万元、有车有房,相较于邱男100年年收入约186万元,另有财产价值总额近2000万元的田赋等,判邱男仍须赔偿150万元,驳回两造上诉,全案确定。目前陈姓女子正与丈夫在打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