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与小王搂腰共撑一伞 判赔15万

王姓男子提告指控妻子许女黄姓男子雨天共撑一伞相互依偎、共乘机车搂腰环抱,他提告求偿100万元,一审判决许女与黄男赔偿,二审改判15万元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从事拍摄制作影片的王姓男子,因分居中的许姓妻子,与年薪逾千万元的黄姓男直销商,雨天共撑一把伞、共乘机车还搂腰环抱,愤而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认定许女与黄男的亲暱交往,已逾越一般人忍受的范围,侵害王的配偶权,16日判决2人连带赔偿15万元定谳。

王男表示,他与许女在2015年结婚,2017年因故分居后,他发现许女与黄男有不正常交往情形,2人曾相约在新加坡日本相聚出游,且彼此常以LINE互传亲密、暧昧及互表爱意讯息

王男指出,许女分居后与黄男一起住在她的母亲住处,许、黄在雨天共撑一伞且相互依偎、共乘机车搂腰环抱,逛街购物毫不避讳,在大街上十指紧扣相牵,2人亲密交往已严重破坏他的家庭圆满,及侵害他的配偶权,须赔偿100万元。

许女辩称,她与黄男是相识18年的朋友,2人没有亲密暧昧行为,也没有男女朋友交往关系;黄男只是偶尔应邀留宿在她母亲家中,在书房打地铺一个人睡,并未与她同居。她是因血糖降低身体不适,黄男担心安危,才在过马路时牵她的手。

许女说,她因公须到新加坡出差,刚好黄男也在该段期间需到新加坡处理业务,她因此委托对方协助将她与王男所生儿子,带至新加坡与她会合,2人这段期间并未同住一家饭店,并非事先相约出游。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认定许女与黄男共同侵害王的配偶权,判决连带赔偿30万,2人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搭伞互挽、扶腰及在马路上牵手,这些不是一般朋友可能有的行为,明显已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忍受的范围,审酌侵害配偶权程度,改判赔15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