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半年竟发现同志伴侣已有妻小 侵害贞操权判赔15万

同志甲君网路认识的乙君交往半年,发生多次性行为后,才发现乙君已友妻小,气得提告求偿。台北地院认定乙君侵害贞操权,判赔15万元。(黄捷摄)

甲君在同志交友软体上认识乙君,两人进而交往,不仅互赠情物,甲君更期待与乙君同婚,因此数度发生性行为。甲君半年后赫然发现乙君已有妻小,气得提告求偿,台北地院认定乙君损害甲君贞操权,判应赔15万元,可上诉。

甲君提告主张,他2017年12月在同志交友软体Scruff上认识乙君,乙君资料显示单身,还拿配偶栏空白身分证取信于他,并表达追求之意。两人交往期间,乙君送他订情戒指,他则回赠手机潮牌衣物翡翠项链礼物,还免费帮乙君规划监造铁皮屋

甲君说,大法官宣示同婚合宪后,他认为同婚法制化指日可待,遂与乙君多次发生性行为,直到2018年4月间偶然发现乙君已有妻小,气得要提分手,乙君却仍持续说谎纠缠他,害他精神崩溃,因此罹患忧郁症。乙君欺骗他感情,损害他的贞操权,故求偿精神慰抚金30万元。

乙君抗辩,他是在网路上认识甲君,不敢透露私事给不认识的人,如果因此骗到甲君,他很抱歉;他与乙君的性行为只有抱在一起,且他曾询问铁皮屋费用,是甲君说不用,后来也因为是违建,已遭拆除大队拆除。

法官指出,乙君2017年3月1日就已与妻子结婚,却在交友软体上写「亚洲人,38岁,未婚」不实资讯,有欺骗不特定人的情形,乙君也自承对甲君隐瞒婚姻状况;另依两人LINE对话截图,有「第一次都给你了」等语,显然已发生性行为,而非只有抱抱。

法官认为,乙君佯装单身,欺骗甲君与他发生性行为,手段违背善良风俗,也具不法性,考量双方资力年龄均为41岁,学历大学毕业,及甲君的受侵害程度情状后,将精神抚慰金酌减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