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炮已婚妇体外射精 侵害配偶权照赔30万

男子约已婚妇开房间不举,台北地院仍判赔3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快退休的陈姓男子,2年前约已婚妇人到汽车旅馆开房间,事后遭女方控告性侵,后来罪证不足获不起诉。但妇人叶姓丈夫得知妻子出轨,提告陈男求偿,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陈男当日因无法完全勃起,采体外射精,加上妇人要买事后避孕药,认定两人逾越男女分际,侵害叶男配偶权,判决陈男应赔偿叶精神慰抚金30万元。可上诉。

2020年5月24日,陈男带着妇人到新北市1家知名摩铁开房间,两天后女方开口要40万,陈拒付,女方就提告陈男涉嫌性侵。检察官侦查这起性侵案后,查出陈男与妇人在开房间前,就不断出现充满性暧昧的对话,例如「你有七情六欲我也有,心中想跟你上床想了好多次,能得到你的呵护更是我最大的期待」。

事后妇人还向陈男撒娇称,「你不是真心,你要如何证明你是真心的」,并主动提及买事后避孕药之事,据此认定陈男并未违反妇人意愿性交,将他处分不起诉。

没想到,才免了性侵刑责,妇人的叶姓丈夫就提告,认为陈和妻子开房间,纵使未遭性侵,陈男也是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提告求偿100万。陈男辩称,事发前妇人就曾多次言语挑逗,告他性侵虽获不起诉,但怀疑自己遇上仙人跳。

北院开庭时,陈男否认与妇人性交,更没有性侵。但合议庭从卷证中发现,陈男曾在刑事笔录中自陈,当天在汽车旅馆时无法顺利勃起,只能用手抚摸妇人下体,进入女方体内后「只插入一点点」,所以用自慰方式射精在妇人腹部,后来与妇人讨论买避孕药时还说「没在里面,哪里需要」,因此认定陈男明知妇人已婚仍与其发生性行为,侵害叶男配偶权,审酌双方经济能力和身分地位及所受伤害,判赔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