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出急性阑尾炎却未要求回诊 盲肠破裂而死获偿164万

桃园医院医疗疏失,最高法院判决赔偿164万余元。(图/记者赖于榛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洪姓老翁8年前因腹痛卫福部桃园医院急诊,老翁隔天出院而医院也验出他罹患急性阑尾炎,但医院却疏未通知他回诊,以至于他出院后第二天,盲肠炎破裂引发败血症休克死亡。家属起诉求偿,最高法院审理后,12日判决桃园医院须赔偿家属164万余元确定。

判决指出,当时70岁的洪姓老翁,在2010年4月28日晚间,因胸腹痛、冒冷汗状况,紧急到卫福部桃园医院挂急诊。医师当时帮老翁做了电脑断层扫描,因初步没有发现异常,医师简单处理后,第二天29日上午就让老翁出院。

但老翁出院后第二天,同年月30日上午又因腹痛、休克,紧急送回桃园医院,经过急救后,老翁因盲肠炎破裂引发败血性休克死亡,家属不满,对桃园医院与2位医师起诉,求偿连带给付164万8千余元。一审桃园地院认定医院、医师均无疏失,驳回家属请求,案件上诉第二审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却出现逆转判决,高院认为桃园医院于老翁离院2小时后,检查得知老翁患有急性阑尾炎,但若桃园医院有紧急通报机制,尚有机会召回病人及时治疗,医院疏未通报老翁回诊,与老翁死亡有因果关系,因此改判决医院必须负担全部赔偿164万余元,医师则不用负责。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2日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