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弟媳「传宗接代」 男辩捐精留后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许姓男子胞弟失踪多年,他竟跑去对弟媳说「愿与妳传宗接代」,许妻愤而诉请离婚;虽然许男否认外遇,但板桥地院认为他与妻子双方分居逾3年、婚姻已名存实亡等理由判准离婚,全案可上诉。

许男与林姓妻子73年结婚,育有两子。林女去年诉请离婚,指丈夫10年前就跟同事外遇;另外,许男弟弟失踪多年,某天她接到印尼籍弟媳来电说,许男表示要跟她发生关系目地是「传宗接代」,她质问丈夫,许竟回呛「孝顺有错吗?」。

许男否认外遇,表示97年离家是被妻儿赶出门;至于与弟媳「传宗接代」,是因弟弟失踪,妻子又闹离婚,为了让母亲放心,才向弟媳提议是否捐赠精子方式传宗接代。

法官除认定许男有外遇外,关于许男「捐精」部分,法官表示事涉家族身分、继承等重大事项,许男却未事先与妻讨论,显见他毫不尊重配偶权益证明双方婚姻名存实亡,判准离婚。

►►►更多好看内容都在《ETtoday新闻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