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男「想传宗接代」...勾小三再找年轻妹生子!判决出炉惨了
▲台大法律男劈腿小三+小四,辩称是需要传宗接代。(图/示意图非当事人/pakutaso)
台北市一名台大法律系毕业的周姓男子妻子育有一女,但是他又和女邻居搞外遇,还找了「小四」生下男宝宝,并对妻谎称是认养的。在法庭上,他辩称妻子无法生育,才默许自己外遇,符合通奸罪除外规定中的「获得妻子宥恕」,高等法院则认定周男说谎,通奸罪事证明确,判他4月徒刑、缓刑2年定谳。已婚的周男从事房地产业,和妻子育有一女,周妻日前在户籍誊本上,意外看到丈夫「认养」一名男婴,才揭发丈夫外遇的事情。原来是几年前,周妻生下女儿的童年又再度怀上男胎,但未经丈夫同意,自行堕胎并装设了避孕器,之后周男告知妻子自己「需要传宗接代」,才将避孕器移除,但因周妻年纪的关系流产。
之后,周男仍急于生小孩传宗接代,找了同年纪的丁姓女友同居,甚至住在同一栋楼的楼下。周男表示,妻子得知「并未动怒」,更没有采取法律程序,可见是默许,妻子也曾告诉丈夫「要找也找年轻一点的,别找比我年纪还大的女人生孩子」,自己才与另外一名32岁的李女通奸生子。
周男在法庭上辩称指,刑法中规定,通奸罪若是在配偶纵容或宥恕的情况下,就不得提告,而妻子多年无法生育,也知道其外遇关系,因此视同意他找女人生子,还劝要找年轻的,因此妻子丧失告诉权,不得提告。周妻则表示,他的确知道丈夫跟女邻居交往,但是双方已经针对这件事情吵了很多次,可见她并非同意丈夫和别人生子,而且她原本也不知道丈夫跟「小四」李女还有外遇的关系,所以根本没有「宽宥」。
高等法院判决指出,周妻多年来都有治疗不孕症,希望能够生子,认定周男说谎,涉通奸罪证据明确,考量周男已支付80万元精神慰抚金,周妻撤回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依此判周男4月徒刑、可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