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杀害、性侵酒店小姐 国民法官判决出炉

国民法官法庭首例「性侵杀人案」今日判决出炉,处被告陈冠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图/报系资料照)

男子陈冠霖去年杀害、性侵酒店小姐,台北地检署依杀人等罪起诉,成为国民法官审理「性侵杀人案」首例,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12日审结宣判,依携带凶器强制猥亵而故意杀害被害人罪,判处陈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检方起诉陈冠霖常去北市中山区一间酒店消费,爱上张姓酒店小姐,因不满对方反应冷淡,且不回应性服务需求,2023年3月2日带着水果刀进酒店消费,指名张女坐台。隔天上午,两人发生争执,陈男起杀意,尾随张女进厕所,持刀朝她的胸部、腹部、颈部连刺7刀。

张女遭刺杀倒地后,陈男趁机跨坐在她身上,碰触其乳房。酒店员工听到张女尖叫前往查看,发现她倒卧在地,连忙报警,紧急送医后,张女仍伤重不治。

陈男虽坦承杀人,但矢口否认携带凶器「强制猥亵」被害人,并辩称案发当下,自己因忧郁症、酒醉而神智不清;律师也主张,陈当下精神状况不佳,应依法减刑。但国民法官认为,依精神鉴定结果、监视录影画面等各项证据,显示陈男犯案时精神状况无异常,无从减刑。

国民法庭法官审酌,被告陈男在短时间内以水果刀刺杀被害人7刀致死、强制猥亵被害人,使对方死前遭受重大痛苦,犯罪手段恶性重大。判决指出,陈男在侦查、审判过程中反复其词,耽误审理进度,且至今仍未与家属达成和解、取得原谅。经评议认定陈构成「携带凶器强制猥亵而故意杀害被害人罪」,量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