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董事黑道渗入 全教总:增公益董事、降三亲等比例

▲终结私校乱象全教总要求尽速完成私校法修法。(图/全教总提供)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私立学校弊端丛生董事会掏空校产,学校苛扣老师薪资、采购工程弊案时有所闻,全教总12日指出,私校缺乏有效管理监督机制,董事会视学校为私人企业,当做个人提款机,更有不肖董事会用债务交换席次,让黑道进入学校从事股票买卖;呼吁小政府上台后应立即翻修私校法。

全教总大专校院委员会主委尤荣辉表示,私校虽然是私人办学,但办学是公共事务,加上学校又享有免税和政府奖补助款,公益性质不言而喻,但是董事会却连一席公益董事和公益监察人都没有,新国会应该立即有所作为,让学校能作出更好决策

全教总私校委员会主委赵永富表示,太多私立学校家族经营,董事会从家族第一代轮到第三代,几乎是家族企业在经营,「从过去弊案就可以看到,家族经营没办法达到公共性。」他呼吁,三亲等以内的董事会比例一定要降低,校长和配偶三亲等人也不该担任董事及主会计、人事等重要职务

高教工会秘书长陈政亮同时也在世新大学任职,他表示,自己对于私校董事会争议感触很深,并举出六大私校问题,董事会席次以金钱做交换、董事会干预校务,像是安排家人担任副校长等职务,独揽校务大权、董事会浮报支岀、兴建工程及采购案图利特定关系人、董事会以学校名义向外借贷、董事会直接挪用校款

全教总表示,私立大专校院和高中职每年各接受政府200亿的补助,具有高度公共性,为从根本解决私校不良体质,提出四大修法主张

一、私校董事会应增设「公益董事」、「劳工董事」、及「公益监察人」,以提升私校公共性。

二、三亲等内之董事比例,应由原条文的三分之一降为五分之一,以杜绝私校家族化

三、董事会会议记录、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资讯定期上网公开。

四、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议,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