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场条例」删财产信托、公益董事 教团疑:内神通外鬼

全教总、高教工会今日召开「内神通外鬼私校退场条例大转弯」联合记者会。(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行政院日前公布「退场条例」草案,但外界对于列入专案辅导的私校要如何监督?是否可以改办?引起诸多的疑问。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今(15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该草案不仅允许改制、合并、转型,也大幅放松监督,等于大开私校经营者上下其手的空间,不禁要质疑是否有内神通外鬼,大开私校经营者的发财之门?

私校咨询会委员、全教总副秘书长张旭政表示,根据教育部退场条例,专案辅导学校主管机关得命学校法人将该校设校基金及不动产,信托予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许可兼营信托业务银行,该规定明显是为了强化对专辅学校的监督,以避免经营者在退场前掏空校产。然而,行政院版本却将此一监督机制删除不见。

针对「公益董事部分,张旭政说明,教育部草案第12条规定,主管机关应加派社会公正人士充任专案辅导学校所属学校法人公益董事2人至4人及公益监察人一人。但行政院版本却把公益董事删除不见,此一改变的后果是站在公众立场的公益董事无法进入学校董事会,自然也失去公众监督的机制。张旭政再说,在教育部草案中明定,学校董事会议决议私校所定重要事项或其他属主管机关核定之事项,经前项公益董事、公益监察人表示异议者,非经主管机关核定,其决议不生效力。用意是避免私校经营者「先斩后奏」,因而以公益董事的异议来阻挡决议生效,避免私校经营者「先卖先赢」。但行政院版本却把此一机制予以删除,等于弱化了监督机制,方便私校经营者上下其手。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综整上述的改变,他说,可以发现从教育部草案到行政院公布版本,对于列入专案辅导学校的监督大幅放宽,并且从不允许改制、合并、改办,变成明示在三年内要改制、合并、改办,大开私校经营者的图利之门。「我们不禁要问,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是谁大开私校经营者的图利之门?是否有内神通外鬼的情事出现?行政院把全民利益放在哪?

全教总与高教工会呼吁,应该要好好为全民的教育资源把关,不能任由国家教育资源变成私校经营者的囊中之物。同时,谴责行政院,将本意良好的教育部版本修改成方便私校经营的图利版本,良心到底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