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贿选 南检起诉多人并提当选无效

台南市地检署检察官侦办贿选及幽灵人口案件,分别诉5名里长当选人,并均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地检署检察官陆续侦结部分于日前查获的贿选及幽灵人口案件,分别起诉将军白河玉井区里候选人或其配偶涉犯投票行贿罪嫌,永康区里长候选人涉犯以幽灵人口妨害投票正确罪嫌,对已当选吴、许、郑、左等4名里长,连同先前已起诉投票行贿罪嫌的盐水王姓里长当选人共5人,均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由主任检察官、检察官、检察事务官组成当选无效之诉办理小组,积极办理当选无效之诉后续法庭行动,以澈底遏止不法选举行为。南检强调对于即将举办之台南市正、副议长选举,检察官亦毫不松懈,全力查察,以维护选举公正

检察官钱鸿明查获将军区吴姓里长候选人的王姓配偶,于10月31日,透过钱姓民众以每票1000元的代价,交付3000元给吴姓民众买3票行贿。认王、钱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投票行贿罪嫌,吴涉犯刑法之投票受贿罪嫌,于11月28日均提起公诉,并请法院选民钱、吴宣告缓刑。另对业已当选里长的吴姓被告,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检察官蔡明达查获白河区许姓里长候选人,于11月中旬,以每票1000-2000元代价行贿,分别交付2000-5000元不等给胡、王、刘、张等民众各买1-5票行贿。认许姓被告涉犯投票行贿罪嫌,于12月6日提起公诉及当选无效之诉,其余选民涉犯投票受贿罪嫌,均予以缓起诉处分

检察官蔡明达于白河选区复查获林姓民众2人纯为使另一位沈姓里长候选人当选,而以每票1000元的代价,自行或透过陈姓民众分次交付1000-5000元给苏、张、吴杨及吴等选民,买1-5票行贿。认林、陈等人均涉犯投票行贿罪嫌,于12月12日提起公诉,其余选民涉犯投票受贿罪嫌,均予以缓起诉处分。

检察官黄铭莹查获玉井区郑姓里长候选人,以购买美商亚洲美乐家有限公司直销商品不用自行付费的方式,向选民买票。于8月间,分别交付2040-2800元入会费购物金给王、黄、杨、朱、王、郑等选民购买价值约2000元之商品行贿;复于9月间再各交付2000元与王、郑等选民购买直销商品行贿,或以杨姓民众的名义购买2000元直销商品后,将商品交付杨姓民众行贿。认郑姓被告涉犯投票行贿罪嫌,于12月10日提起公诉及当选无效之诉;其余选民涉犯投票受贿罪嫌,均予以缓起诉处分。

检察官黄淑妤查获永康区左姓里长候选人将胞妹、姪子的户籍于投票日前4个月迁至被告户籍地内,左姓民众等人并于投票日前往投票。认左姓被告等4人均涉犯刑法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投票罪嫌,于12月13日对左姓被告提起公诉及当选无效之诉,左姓胞妹等3人予以缓起诉处分。

检察官谢欣如前于10月24日对盐水区王姓里长候选人起诉投票行贿罪嫌,因王姓被告当选里长,于12月6日,向法院对王姓被告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南检再次强调台南市议会正、副议长选举将于12月25日举行,检察官秉持一贯原则,严密查察,随时掌握选举动态不容金钱暴力介入选举,凡有任何不法选举情事,将深入追查澈底严办,使选风平和、选举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