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铭/台北律师公会退出全联会 听见律师的怒吼!

律师一定要加入律师公会才能执行律师职务,因为我国针对专门技术人员采行「业必归会」的制度。(图/视觉中国CFP)

日前台北律师公会(下称北律声明退出全国律师联合会(下称全联会),为律师业界带来极大震撼!毕竟台北律师公会的会员人数是全国各地律师公会中最多的,据估算应占全国律师总数一半以上。

此次北律会动作退出全联会,主要的理由就是北律一直想推动「单一入会,全国执业」,可是不易得到其他地方律师公会的共识。先跟大家说明一下律师执业的特殊规定,《律师法》第11条第1项规定:「律师非加入律师公会,不得执行职务……」,所以律师一定要加入律师公会才能执行律师职务,因为我国针对专门技术人员采行「业必归会」的制度。

律师加入律师公会才能执业,此事争议不大。引起北律反弹的是「要在当地执行律师业务,就必须加入当地的律师公会」!举例来说,A律师的事务所设在台北市,那当然要加入台北律师公会,可是今天有人想委任A律师前往嘉义开庭,A律师如要接受委任,就必须加入嘉义律师公会!每个地方公会都有入会费月费收费要求,在此情形下,A律师就必须支付嘉义律师公会的入会费和月费,才能在嘉义执行律师业务。依此类推,如果今天有人要委任A律师前往花莲台东台南高雄台中新竹苗栗等处处理法律案件,那A律师就必须分别加入各处的地方律师公会,否则就无法在该处执行律师职务。

加上A律师的事务所是在台北市,其实会去嘉义或其他外地处理案件的机会并不多,可是就算只接一件嘉义的案件,还是必须加入嘉义律师公会,缴交入会费和每月月费。而全国各地方律师公会的入会费多半也要2至3万元,每月月费也要数百元,这都是A律师为了去事务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执行律师业务所需支出的成本。

▲台北律师公会退出全联会,主张「单一入会,全国执业」。(图/翻摄自台北律师公会脸书

大家可以想想,目前现行对律师执业要求的规定是否合理?因为额外入会费和月费的考量,律师可能就必须推辞在嘉义的案件。如果客户执意要委任A律师,那A律师只好要嘛自己负担入会费和月费,要嘛请客户负担,要嘛就和客户共同负担,但无论如何,这对客户要委任A律师一事都可能造成心理上或金钱上一定的障碍

所以很多情形就是,A律师只好转介客户给在嘉义的B律师。只是这在某种面向来看,就已经造成客户无法依自己意愿自由选任律师的情况。

再看台湾的法律制度,台湾属於单一国和中央国,不是和美国、加拿大或德国一样的联邦制国家,台北的法律事件和嘉义的法律事件,只要性质相似,在处理上要适用的法律就几乎是一模一样。况且台湾幅员不大且交通方便,就算一天内从台北出发连跑台中和嘉义开庭,都是可以轻松办到的事。笔者就有过一早在台中开庭,中午前赶到嘉义阅卷,下午再到台南开庭,傍晚返回台北的经验。当然笔者除了台北之外,也都有缴交台中、嘉义和台南等地律师公会的入会费和月费。

行文至此,大家应该会想,那为何一定要加入当地律师公会才能在当地执行律师业务?其实真相就是跟大家想的一样,古诗有云:「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个中缘由,大家就自己领会吧。

北律今天站出来清楚表达「单一入会,全国执业」的立场和要求,身为律师的笔者绝对支持!也期待从北律此次怒吼开始,能让律师界有进一步的自我改革,毕竟真正的司法改革,绝对不能缺少律师界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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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铭,执业律师、法操共同创办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检署检察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