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场条例 私校:完全看不到退场诱因

教育部技职司杨玉惠说明《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内容。(林志成摄)

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私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退场条例草案》,教团说这个草案有漏洞,未能照顾到「专案辅导学校」因改制、合并或改办而失业教职员权益私校则说,这个草案完全看不到退场诱因,私校会硬撑,不会轻易停办。

教育部技职司长杨玉惠表示,教育部在2017年提出《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之后进行修正,在今年4月改为《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将适用对象从大专院校延伸到高中职,9月再进行调整,并在昨天行政院院会通过。

比较4月和9月的《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9月份版本更重视对「专案辅导学校」的监督机制,譬如新增100万元以上采购应报经学校主管机关同意始得办理;同时,新增「专案辅导学校」的专任教职员最多3人担任董事,由学校教职员来看紧校产,避免董事会乱搞。

全国私校工会理事长尤荣辉表示,草案要求「专案辅导学校」停止全部招生后,要发给教职员工资遣、退休或离职慰问金;但这在之前有3年学校可以申请改制、合并或改办,过程中也会产生教师非自愿失业,他们却没有任何补偿,是一个漏洞。

高教工会则说,这个草案师生权益遭到牺牲,学生原校毕业权利漠视遭遇非自愿转学;教职员工作未获辅导介聘,过半数失业或低度就业,浪费高端人力

中华民国私立教育事业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大校长唐彦博说,草案中完全没有看到退场诱因,将造成私校硬撑不愿退场。他们主张,私校在停办前,应该可以处理闲置校产或校地,所得一部分用来资遣老师、一部分给政府,另外还有一部分(可能是10%、20%或30%)则提拨给董事会,成为学校转型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