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场条例漏洞百出 教团忧百亿公款沦私产

全国教师工会联合会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今(24)日举行「私校退场后门大开 百亿公款变家产?」记者会。(高教工会提供/李侑台北传真)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整理过去10年教育部挹注40家「潜在退场私立大专院校」金额表。(李侑珊翻摄)

〈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已在11月由行政院拍板全案已送审立法院,但教团忧心若政院版本通过,千百亿元奖补助款恐将无法回归公共,甚至更沦为「指导」私校董事会把持校产工具,因此呼吁朝野立委务必将漏洞补起,校产不应成为私产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今(24)日举行「私校退场后门大开,百亿公款变家产?」记者会,表达对行政院版本的条例财产信托公益董事及专案辅导私校可改制合并改办等方面,具有强烈质疑。

高教工会研究员陈柏谦表示,会内汇整最近1年学生人数最少的30所私立大专院校(约莫4000人以下),另再加上最近1年间学生人数减少达到1成以上的10所私立大专院校,共计40校,可能最优先适用退场条例的「潜在退场私立大专院校」,而在近十年左右,教育部则以国家预算挹注这40间私校,费用高达新台币123亿余元,其中更有8家私立大专院校,领取超过4亿元补助。

陈柏谦认为,国家巨额公共资源累积而成为校产,私校进入退场阶段时,理应回归公共,但行政院版本却表明,只要私校董事会主观上不愿意退场,董事会就能确保校产改办其他事业,如此便有极大的可成让国家补助的巨额款项最后沦为私产,因此强力呼吁朝野立委应严格把关

全教理事长侯俊良则说,百亿公产透过政院版条例,恐变成私产,全教总和高教工会曾提出3点质疑,包括政院版条例删除专案辅导学校「财产信托」条文,以及专案辅导学校要派「公益董事」2到4人,被改为派专任教职员最多3人担任学校法人董事,以及增加可在3年内申请改制、合并、停办的选项

侯俊良认为,行政院版本可说是「内神通外鬼」,不仅删除财产信托、公益董事,还大开私校退场改办后门,因此呼吁朝野立委及社会大众共同监督法案,作为主管机关的教育部,更应当正面回应,负起责任

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则提到,私校法就是有漏洞,才会让私校退场有师生被遗弃,并出现校产被掠夺等等丑闻,但教育部却放着不管,政院版退场条例更将改办条款纳入,私校资产将无法回归公共,让教团无法接受。

林柏仪也呼吁教育部与朝野立委等相关政府单位机构代表,私校退场条例该补上漏洞,而不是放任漏洞继续存在。

教育部回应,若退场条例草案未能完成立法,仅能依现行法令处理私校退场事宜,则将无法完全确保教职员及学生权益,及賸余财产处理的公益性

教育部强调,期待各相关团体,若有其他补充或修正退场条例草案的意见,均可在立法院审议过程中提出讨论,大家共同努力使退场条例草案能尽速完成立法,使教职员工及学生在学校退场过程中权益能受到保障,私校校产亦能确保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