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审私校退场条例 高教工会场外喊「不要打假球」

高教工会今日立院抗议政院私校退场条例。(赵双杰摄)

立法院教文会今天审私校退场条例,高教工会动员在会场外陈情。(高教工会提供/林志成台北传真)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今天逐条审议《私校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为私校退场建立法源依据。不过高教工会却动员20多人在意场外陈情,他们高喊「退场要立法,但不要打假球

今天立法院教文会的审议速度不快,到上午为止,仅审到第五条。其中,第四条朝野立委以共识主管机关应组成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审议会,委员15至25人,成员包括有关机关代表、学校代表法人、学校教师代表、学者专家社会公正人士等。

此外,教育部提出审议会成立时,主管机关应另行增聘该校专任教职员学生2人担任委员,不受全部委员15人至25人的规定。但经过朝野协商后,审议会15人至25人中,至少要有1名原住民代表,另外新增的专任教职员及学生代表为各2人。

会场外,高教工会动员20多人陈情,他们拿着「师生惨退,董事发财」、「停招重组董事会,不该有巧门」的标语,并向立委们高喊「不要打假球」。

高教工会秘书长尚志说,行政院版的《私校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漏洞连连,充满了让教育部和私校董事会互通有无的巧门,未顾及师生权益,因此他们决定站出来,要求立法要慎重。

陈尚志说,过去以来,高教工会与诸多教育团体皆已出面指出:退场条例行政院版草案「漏洞连连」,包括「专辅学校仍能有三年期限改办其他事业」(第24条)、「学校自行停招即可规避重组董事会」(第14条)、「停招前逼退教职员就可规避支付资遣费」(第17条)、「学生原校毕业权利仅保障一个年级、排除两个年级」(第13条)等问题,贸然草率闯关立法,恐只会鼓励受专辅私校尽速清空师生,过往恶性退场悲歌继续上演。

高教工会提出四点诉求:一、学校停招后应一律重组公益董事会,不该有巧门规避;二、学校受专案辅导即不得改办其他事业,应专注于维护既有师生权益;三、学生要原校毕业或转学,应尊重学生选择权,不得强迫学生转学;四、教职员被迫离退皆应保障法定资遣费,且应包括已停招及停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