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朵丽蝶兰」 化名蝴蝶兰在大陆申请品种权

▲图为朵丽兰,与蝶兰经由授粉产生的后代称为朵丽蝶兰。(图/农委会)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农委会23日表示,已于「两岸第2次植物品种工作组会议当中,得到重大突破,取得陆方同意让朵丽蝶兰用蝴蝶兰名义大陆申请品种权,此外,为缩小双方审查及检定技术差异民国102年选定蝴蝶兰、玫瑰桂花番石榴等 4 项作物办理检定技术交流,期进而相互采认试验检定方法,以节省双方检定人力成本,如成效良好,将再扩及其他作物品项。

朵丽蝶兰与蝴蝶兰不易区分国际间渐以「蝴蝶兰」受理申请品种权

农委会说明,朵丽兰与蝴蝶兰杂交后代归属朵丽蝶兰属,其外观不易与蝴蝶兰区分,英国皇家园艺协会已于民国101年公布将朵丽蝶兰与蝴蝶兰均归类为蝴蝶兰属登录,我国亦于3月通过农委会兰科作物品种审议委员会审议,将 朵丽蝶兰与蝴蝶兰 合并以蝴蝶兰属申请品种权。该会为协助台湾朵丽蝶兰能在大陆获得品种权保护,于4月「两岸第2次植物品种权工作组会议」提案要求中国大陆将 蝴蝶兰、朵丽蝶兰,皆以「蝴蝶兰」受理申请品种权,俾利与国际接轨。经协商获致重大突破,即日起朵丽蝶兰可以用蝴蝶兰名义申请大陆品种权。

减少两岸品种检定技术落差,加速品种权审查

农委会表示,自99年6月签定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后,我国育成的新品种可在大陆申请品种权,每年并透过两岸植物品种保护研讨会及工作组会议协商,协调解决双方在品 种权申请等遭遇问题,但在执行面仍有待透过交流与协调,推动品种权审查及测试等合作,确保双方品种权人权益。对此,本年双方已选定蝴蝶兰、玫瑰、桂花、番石榴作为检定交流项目,期缩小审查及测试检定技术之差异,进而相互采认试验检定方法,节省双方检定人力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