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检襄阅涉嫌违法监听 林仲斌惨遭判刑8月引起法界震撼

林仲斌曾侦办吴岳辉等检察官涉及有女侍陪酒案,意外监听到陈宗彦疑似召妓涉贪。(图/报系资料照)

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疑似召妓涉贪震惊全国,本案重要关系人台南地检署前襄阅主任检察官、现任高检署检察官林仲斌,遭前同事、前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吴岳辉自诉违法监听案判决曝光!台南地院今年2月8日判决林仲斌有罪,处以有期徒刑8月、缓刑2年,还可上诉。不料这件判决出炉后不久,随即爆发陈宗彦疑似召妓涉贪案,让人怀疑其间的巧合与关联性。

这份林仲斌遭吴岳辉自诉违法监听案判决书,案号为:「110年度自诉第8号」,林仲斌的辩护人兼送达代收人为律师郑深元等人。

判决指出,林仲斌2011年为台南地检署黑金专组检察官,南检2011年9月15日立案调查时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邱姓派出所长疑似贪渎案,由林仲斌指挥侦办,林发交给检察事务官陈能群,及支援办案的郭姓等员警调查搜证。

郭姓员警2013年1月8日晚间监听时,得知酒店业者王孝玮当晚要派5名酒店小姐到北海KTV出场,遂请民间友人A男戴手表型密录器,研究是否乔装成卖槟榔小贩,进入北海KTV包厢搜证,郭请示陈能群获准后,再致电请示林仲斌是否可行,林表示同意。

当晚11点51分,A男走进北海KTV一楼搭电梯,前往301包厢后,询问在场人士是否需要买槟榔,因此录得吴岳辉、李宗荣和酒店小姐的对话,A男离开包厢后,将摄录档案传给郭姓员警,郭姓员警隔天把档案带回台南地检署,陈能群和郭姓员警看过摄录档案后,由陈向林仲斌报告并交付档案。同年3月15日检察总长收到匿名信件,检举吴岳辉、李宗荣等检察官找女陪侍饮宴。

曾任特侦组检察官的郑深元是林仲斌的委任律师。(图/报系资料照)

检察总长指派最高检察署检察官在同年3月15日讯问吴岳辉,要求吴解释为何在检举信件光碟中,录到他和一些女生的声音,吴岳辉才惊觉当时在北海KTV包厢遭窃录,因此向台南地院自诉林仲斌、陈能群等人。

对于被指控违法监听,林仲斌否认犯行,辩称他没有违法监听的主观犯意,并解释当时只同意A男进入包厢扫视在场人士,不是要取得他们的对话内容,而且KTV包厢不算是隐私场所,因此不受《通讯监察法》的保护。

合议庭则认为,KTV包厢属于隐私和秘密空间,法律并未授权警方或线民随意进入搜证,何况北海KTV大楼走廊共有15支监视器,其中还有监视器正对着吴岳辉等人所在的310包厢,只要包厢门一打开,就可看见人员进出情形,连人脸都可清楚辨识,所以只要调阅监视器档案,就可查看比对进出人员,不需进入包厢窃录。因此认定林仲斌在本案指挥搜证行为,违反适当性,必要性和比例原则,犯行不能阻却违法,已构成违法监听罪。

合议庭指出,林仲斌虽为违法监听一事表达歉意,但吴岳辉并不接受,双方也没达成和解,吴岳辉请求判处林1年徒刑,但合议庭认为太重了,因此判刑8月并给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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