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害命 被告拒绝国民法官参审

酒驾与人竞速,撞死无辜驾驶的李姓男子,经起诉后,声请拒绝国民法官参审,台北地院11日开庭调查。(林伟信摄)

与竹联帮静安会关系密切的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驾竞速狂飙撞死无辜的王姓驾驶,台北地院11日开庭,李与律师主张,本案经媒体广泛报导,未来的国民法官的心证已被污染,声请改为职业法官审理;庭末,审判长谕知,评议后再裁定是否准许。这是国民法官上路后,首次有被告拒绝国民法官参审的案例。

22岁的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间和友人到酒店喝酒后,隔天凌晨他酒驾在台北市区狂飙,途经行政院前的忠孝东路地下道时追撞,造成前车24岁王姓驾驶死亡。

员警赶到现场,李竟拉扯员警,呛员警「不敢开枪」,赶来关心的静安会成员,也在现场叫嚣,员警朝李男大腿连开2枪制伏。警政署长黄明昭痛批黑帮挑战公权力,非常可恶,刑事局也破获静安会操控的诈欺集团。

本案经检方起诉后,成为北院首件国民法官案件。法官要进行准备程序前,李突然声请将本案改为一般程序、职业法官审理,不由国民法官参审。

法官昨开庭调查,李及律师主张,李已认罪,且国民法官审判制度采起诉状一本主义,卷证资料应该在审判时才能揭露,但本案一开始就被媒体广泛报导,相关资料都已外流,未来担任本案国民法官的心证已被污染,不宜再采行国民法官审判制度。

但莅庭检察官认为,本案并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及法定不公开审理的事宜,应采国民法官审判;死者母亲在法庭痛哭说,「不要再让任何一个家庭跟我一样!」不要让国民误认为酒驾撞死人事后认罪就没事,仍希望采行国民法官审判制。

庭末,法官问,对于本案有没有符合减刑要件及缓刑、是否已调解,检、辩双方说尚未达成共识,但被告与死者家属愿意试行调解。

依照《国民法官法》,承审本案的合议庭要听取检察官、被告和辩护人的意见,还要审酌公共利益、当事人诉讼权益等,就被告及辩护人的声请以裁定方式表示准许与否。且这个裁定可以抗告,抗告中,案件要停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