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消失的科学证据 失衡的司法天秤

▲顶新越南油品案二审遭无罪逆转改判15年,科学证据消失在判决之中,有罪推定下让司法天秤失衡。(图/视觉中国)

2014年造成32死的高雄气爆事件,没意外,李长荣化工前董座李谋伟官商全部有罪,而这就如同身陷食安风爆的顶新魏家一样,因为当时社会弥漫着浓浓的肃杀气氛,灭顶的结果,没罪才是大新闻

4月底,魏应充的越南油品案二审,遭无罪逆转改判15年,新闻反而小了,多奇怪的现象。会拿气爆案引子理由很简单,气爆案的判决要靠科学鉴定来厘清官商疏失,顶新案也得仰赖科学证据来佐证,但顶新案中专业油脂精炼,被检察官说成是把不能吃的变成能吃的,一审的无罪判决用科学专业来讲话,案子来到二审,科学证据又消失在判决之中,选择性的取证及有罪推论,让人有种「拿清朝的剑,斩明朝的臣」的狐疑与不解。

再就量刑上来看,高雄气爆案的12名官商,被诉的罪名是业务过失致死,法定刑最重为5年,判到4年或4年10月算是重判;至于顶新油品案,魏应充从彰化地院的无罪判决,于4月底被台中分院逆转改判15年,食品业法律风险等同杀人罪,而且不须有造成消费者健康受损或死亡的结果,只要有搀伪或假冒,卖食品的刑责竟与贩毒同级。重判的背后都有民粹的压力使然,但都量刑失衡。

气爆案与顶新油品案本是不搭轧的两个案件,但却有极为类似的地方,都是最近相继判决的社会瞩目大案,也都牵涉科学鉴定;气爆案的被告官商要求找国际权威机构进行科学鉴定,否则不足以厘清责任归属;顶新案中购自越南的油脂,也涉及科学专业,但无视科学存在,不看台越司法互助的官方文书,加上侦审接力赛式的选择性采证,看似符合了社会期待,但获罪者,都是罪有应得吗?答案恐怕未必。

关于气爆,没人愿意看到等同电影特效般的灾难场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的家园,只是在后续的司法究责中,是罪有应得还是莫名的替死鬼,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如果司法无法成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视科学与证据的存在,只是为了堵住社会不满的声浪而已,别以为事不关己,未来你我都可能是司法人权的潜在被害人。

动见观瞻的社会瞩目大案,背景往往都很不单纯,如果案件本身再牵扯到政治,从启动侦查的地检署到后续的司法审判,就案件的体质来说,已经算是先天不良;若证据再不够的后天失调,案子该如何符合社会期待?

涉及气爆案遭判刑者人人都喊冤,都说跟自己无关,否认疏矢,荣化前董座李谋伟在判决后的回应「法院给了判决,却没给社会一个真相」、「司法未能找出问题真正原因,并解决所有漏洞,你我都是潜在的被害者」,这是被告惯性的脱罪喊冤之词,还是另有隐情的卑微哀求声。

气爆的刑事究责要厘清气爆的发生与官商间的因果关系,只有相信科学,让具公正的鉴定单位来说话,但很遗憾的,高雄气爆案看不到科学的影子,也难怪被告强烈质疑,指检方请来的专家证人,在法院具结下坦言对流体力学等专业问题不是很了解,而被告从国外找来的专家证人声请,却被法院驳回不准。

再来看看顶新案。食用油脂的制成须要透过科学的「精炼」程序,将原料油脂可能含有的重金属、酸价、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等予以排除,而不是检方一开始放话式的将科学精炼污名化,情绪化的说出「难道大便精炼也能吃吗?」法律人将证据以外的口水,充斥在顶新案的侦审过程中。

精炼是食用油脂的必经过程,如同缺水的新加坡,透过先进的过滤科学技术将家庭废水回收再利用,在没有人敢否定科学之下,法庭交火的焦点转战到源头是病死猪,然后导出病死猪的屠体纵使经过精炼也不能吃;当然,把原本不能吃的,精炼变成可以吃的,如果事前知道,有谁敢吃?但魏应充家中厨房却使用来自越南出口、经过自家公司精炼后的猪油,难道魏应充有诸葛孔明般的神算,预知未来会发生顶新风暴,预先留下购买自家猪油产品的发票当证据?

另外,顶新从越南购入的原料猪油,是未经越南当地检验合格的病死猪吗?或是将购自越南的饲料油当成食用油在台贩售全台历经灭顶风暴,迄今坊间的街谈巷议都是如此认断,但在顶新案的卷证中,却完全看不到来源是病死猪的相关证据清单。来自越南工商部的函文记载,顶新采购的上游贸易商越南大幸福公司,该公司的供应商是符合当地法令的合格油品业者,所产油脂也符合越南的国家食用标准,但二审逆转改判有罪的理由,仅用一句「无从确认顶新购自越南的油脂是经屠宰合格的屠体脂肪组织所熬制」带过。

再来,台中高分院二审时,曾经启动台越司法互助,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确认,本案争执的越南Vinacontrol检验公司,到底是拿了顶新好处,才出具假的检验报告?越南最高司法单位在司法互助的文书中,明确表示该检验公司是依据越南当地的食用标准,对于大幸福公司油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出具公证报告,具有可信力,但二审的有罪推定,当然忘了有这份官方文书的存在。

二审改判魏有罪的另项依据之一的越南工商部相关函文,但工商部主管的是贸易商有无登记在案,在越南,动物油脂的主管机关农业部,台中高分院拿非主管机关的意见,罔顾越南的农业部才是真正主管机关的专业解释,动机令人不解。

顶新油品被控搀伪、假冒,在高雄气爆案判决前的4月底被逆转改判有罪,外人看来都会解读成政府打击无良企业的胜利,但高分院的逆转改判理由,不管在事实认定、证据取舍上都有极大的争议,甚至在量刑上也有失公允,将《食安法》案件判得比杀人罪更重,罪刑不相当,已难谓是适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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