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老板性侵女助理「我来照顾妳」 一审无罪二审被打脸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刘姓老板被于2011年在家中性侵酒醉的女助理得逞,进而要求女方当他的小老婆一审获判无罪,但二审出现逆转,法官认定他有性侵的事实,依乘机性交改判3年8个月徒刑

判决指出,刘男为某企业社负责人被害人担任他的行政助理,2011年4月30日晚间,刘透过妻子邀请女方到家中共进晚餐席间被害人因不胜酒力醉倒,刘男就在卧房性侵得逞。

被害人隔天上午酒醒后,发现躺在老板夫妇主卧室房内,且下半身赤裸疼痛,同年5月14日收到刘传简讯内容为「每天见面却不敢当面告诉你的事,只好用简讯的方式告知,自从那晚发生不该发生的事之后,XX(刘妻名字)已默认,也提示过妳,所以我想负起男人给负的责任,今后的生活由我来照顾妳,给妳可靠的肩膀,不再让妳吃隔夜饭,三人共同把XX(公司名)做的更好,希望妳能接受,如果反对就当我没说好吗?感谢妳,给我答案」。

被害人察觉确遭老板性侵,同年7月离职,几经思考于2013年2月3日至警局提出告诉。事后刘男已离婚,一审法官采信刘男说词,简讯内容只是「打嘴砲」,判决无罪。

不过,高院法官认为,被害人指述无重大瑕疵,且有其他人证、物证、测谎报告佐证;刘男否认犯罪纯属事后卸责之词,不足采信,前审有违经验法则论理法则,因此改判3年8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