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控药头下药偷拍性爱片 检警:她自己脱裤

北检(陈志贤摄)

周姓药头找来17岁少女帮他贩毒,去年5月约少女吃晚餐后,将她带往停车场车震」,并拿少女手机拍下2人口交影片,事后少女控诉遭周下药偷拍,但检警勘验影片后发现,当时少女是自己脱裤,且有看镜头、用手敲打手机荧幕举动,认定少女入镜时神志清楚,但周拍摄与少女性爱影片已触法台北地检署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周。

起诉指出,周男与少女是经友人介绍认识,周为躲避检警查缉,并将第三级毒品卖给年轻人,透过少女联系买家。去年5月28日晚间,周男邀约少女共进晚餐,再以返家拿取物品为由将少女带回家,之后开车载少女到北市松山区某停车场,周一时性起,要少女帮他口交,并在车内嘿咻车震。

少女为周男口交时,周拿出手机拍下过程,事后疑因影片外流,少女愤而提告,指在周男住处遭周男以毒咖啡包、不明药锭,下药迷昏后偷拍性爱影片,警方找到周男,周男已因贩卖第三级毒品被检察官起诉。

检警勘验影片发现,当时少女可自己行动,站立时并无脚步不稳情形,并有自行脱下裤子动作,且少女与周男在影片中有断断续续交谈,谈话内容并无胡言乱语,答非所问情形,加上少女在影片中有询问周男手机拍摄问题,少女也有看手机录影镜头,并疑有操作敲打手机荧幕的声响,认定少女当时神志清楚,未遭下药意识不清情形。

检方认为,周男虽没下药偷拍,但他偷拍与少女性爱影片,仍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拍摄少年性交行为影片罪,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