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民众216张遗失证件上网兜售 前北检法警判刑6月
前台北地检署陈姓法警,今年3月间利用值勤机会进入法警室,偷走北检办保处保管民众遗失的216张证件后,上网兜售,被警方网路巡逻发现逮捕。台北地院依窃盗罪判陈男徒刑6月,可上诉。
检方调查,陈男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台北地检署任职法警,今年3月初,陈男见北检法警室办保处座位右边第4个抽屉内,存放大批案件当事人遗留证件,均属2014年以前遗失,已放置甚久而无人领回,起意偷窃。
今年3月9日上午7、8时,陈男因当日白天有新案备勤之职务,需要在法警室内待命,利用职务机会进入法警室,动手窃取办保处抽屉内的民众遗失身分证、护照、健保卡、汽机车驾照等证件共216张。
陈男得手后,在3月13日上网至「UT网际空间/成人聊天室」,以暱称「卖证件」为名,刊登「1W/张。身分证。非伪造」广告,兜售证件,事后警方因侦办诈骗集团案件,执行网路巡逻时发现,遂乔装买家邀约陈男面交取证件。
警方3月19日下午6时20分,在北市万华区西宁南路、永福街口逮捕陈男,并当场自陈身上查扣216张各式身分证件。警方清查后,赫然发现陈是北检法警,依法将陈移送北检侦办,北检因「自己人」涉及刑事不法,特别指派检肃黑金专组主任检察官侦办,并依法起诉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