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违法标售市有地 新北议员邱烽尧判刑3年6月

邱垂益(左)2007年涉嫌与其子、现任市议员邱烽尧(右)违法标售市有地。新北地院今(20)日宣判,邱垂益处1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未扣案所得2400万;邱烽尧则处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中时资料照)

台北县前中和市长邱垂益2007年涉嫌与其子、现任市议员邱烽尧违法标售市有地,被检方依贪污罪起诉。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宣判,邱垂益处1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未扣案所得2400万;邱烽尧则处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

检方调查发现,美联建设公司负责人黄越胜2007年间陆续购买安乐公有市场旁私有土地,计划与其余地主合建开发,邱垂益得知黄的想法,便透过当地里长邀请对方吃饭,透露可以利用市长职权办理标售,将市有地办理标售,并采「现况不点交」方式,让其他建商、民众误认无法排除公有市场摊贩,放弃投标,不过必须同意让他共同投资开发案。

为了让中和市代会通过市有地标售议案,邱垂益引荐市代会正副主席吕礼旺、马兆玲出资入股开发公司,邱男为避嫌还找来远房亲戚邱猷树入股担任董事长,邱垂益、吕礼旺、马兆玲等人虽有出资,但都找来人头担任股东,以接近底价的价格标得市有地。

邱垂益更为节省开发公司成本,亲自主持市有地摊商协调会,以公权力要求摊商限期迁置景新停车场,众人图利至少8222万余,还不含后续土地合并开发的利润。

合议庭考量邱垂益时任中和市长,吕礼旺、马兆玲为中和市民代表,身受国家俸禄却罔顾选民所托,有辱官衔、恶性非清,犯后均未坦认犯行,未有表达悔悟之意,因此依《贪污治罪条例》处邱垂益处1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未扣案所得2400万。

邱烽尧则处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吕礼旺处2年6月、褫夺公权4年;马兆玲处5年6月、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未扣案所得120万;黄越胜处3年徒刑,褫夺公权3年并没收未扣案所得2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