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低售土地 前台糖董事长吴乃仁仍判3年10月

▲前台糖董事长吴乃仁被控违法低售台糖土地。(图/东森新闻资料照)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前台糖董事长吴乃仁被控违法低售台糖土地,一审依背信等罪判处吴乃仁徒刑3年10月,吴不服上诉。台中分院13日驳回上诉,维持吴徒刑3年10月、洪2年4月。

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吴乃仁被控在民国92年担任台糖董事长期间,洪奇昌潘忠豪向吴乃仁等人关切协商,要求将「雾峰工业区」等土地售给春龙。吴乃仁同意转变为「转租为售」,经协商后决议以「公开标售方式处理,并违法议定由春龙公司拥有「法定优先购买权」,以较低的农地价格核定标售底价,先提供给春龙公司参考。

吴乃仁等人一审依背信等罪判处吴乃仁徒刑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春龙公司总经理潘忠豪3年4月、台糖前资产处刘姓处长等人3年2月至2年8月不等,另前台中县建设处长赖英锡涉在春龙公司申请休闲农场设置许可案,索贿新台币140万元,一审于同案依贪污罪判处徒刑8年2月。

全案吴乃仁等人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3日公布判决,改判潘忠豪徒刑3年7月,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徒刑5月;赖英锡徒刑8年,褫夺公权4年,追缴不法所得90万元。其余上诉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