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会助理违反国安法 陈惟仁二审判刑10月

前立委助理陈惟仁违反《国家安全法》。本报资料照片

曾任立委助理的陈惟仁及李易𫍯,被控在台发展组织,搜集、泄漏情资给对岸,李于审理期间死亡,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判陈10月及3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只认定触犯国安法发展组织罪,判刑10月。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陈惟仁2012年邀林雍达到澳门与大陆公务员接触,被吸收为组织成员;陈2014年再找李易𫍯入伙,2015年带李到广州后,由李搜集法轮功活动情资;陈惟仁另企图吸收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陈姓助理研究员、卫福部黄姓资讯人员、柯建铭的彭姓随扈,但都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