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警13刀 前保龄球国手二审判刑9年6月

57岁的吴男在去年8月2日下午4时许,发现自己在新北市板桥区溪头街红线违停2天的小货车,被开了5张罚单,而张男正在开第6张罚单,他于是上前与张男理论,后来抓狂从自己车内取出1把剁骨刀,朝张男胸、颈等要害猛力挥砍。

员警张家逢当场大量出血,一度休克,胸腔、上肢、大腿多处刀伤,紧急送医后才幸运捡回一命;检方第1次声请羁押,却遭新北地院裁定30万元交保,引发众怒,检方事后积极补强新事证二度声押,法院才将吴羁押至今。

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吴虽多次对张姓员警表达歉意,也在案发后20分钟主动投案,但他公然在大马路上持刀砍警,不但手段残酷,恶性重大,更公然藐视国家公权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应予严惩,依杀人未遂等罪将他判刑9年6月徒刑。

案经上诉,高院审理期间,吴男自称把剁骨刀放在车上,是他平常习惯不好,绝非预谋犯案,他冲动之下才持刀攻击员警,后来看到员警男流血,就没再继续攻击,他请求法官判轻一点,让他早一点回家,并补偿被害人,但高院仍将他判处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