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大火酿6勇消殉职 保龄球馆业者二审判决出炉

新屋大火6勇消殉职 保龄球馆业者二审判决出炉(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新屋保龄球馆2015年大火,夺走6名勇消性命,业者刘得斌被控未定期检修消防设备,一审桃园地方法院将刘依消防法致人于死罪判6年10月,上诉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仍判6年10月,可上诉。

新屋保龄球馆大火,6名消防员陈凤翔、陈彦茗、蔡长融、张桂彰、曾重仁、谢君杰勇敢进入火场,途中保龄球馆坍塌,6人丧命。

桃园地院认为保龄球馆的电源线因刘未定期检修,而有电气因素起火,且消防设备在火势发生初期,没有起到效果减少火势蔓延,紧急照明设备也无法维持火场最低能见度,6名勇消死亡,与刘未检修设备有相当因果关系,将刘判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