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扬大火捐款比例分配出炉 殉职勇消每名1118万、罹难者517万
屏县府针对「0922火灾爆炸灾害」专案捐款运用计划, 29日召开第4次临时会,决议将1亿8843万2998元捐款以「罹难者4成、伤者6成」比例分配扶助金。(本报资料照)
屏县府针对「0922火灾爆炸灾害」专案捐款运用计划, 29日召开第4次临时会,决议将1亿8843万2998元捐款以「罹难者4成、伤者6成」比例分配扶助金,6位罹难者家属每位517万,4位罹难消防员每位1118万元,伤者部分发放基准则依外伤严重度区分,金额从24万余元至1111万余元不等。
县府表示,据统计,「0922火灾爆炸灾害」伤者人数修正为112人,受伤程度经外伤严重度分數(Injury Severity Score,ISS)为认定标准分类,轻度(0-8分)共计94 人,中度(9-15分)共计13人,重度(16分以上)共计5人。
县府进一步指出,「0922火灾爆炸灾害」专案捐款总计1亿8843 万2998 元,其中指定用于消防捐款计4944万9228元,用于爆炸专案捐款计1亿3898万3770 元。
县府说,经会议讨论,罹难消防员每位1118万元,重伤(断臂)消防员1111万余元,并额外给予500万元协助义肢辅具等生活重建,中度外伤消防员738万余元,轻度外伤消防员92万余元,至于罹难者家属每位517万元,重伤民众364万余元,中度外伤民众156万余元,轻度外伤民众24万余元。
县府说,此次事件罹难者及重伤者的子女共计15位,教育资助至大学毕业,预估769万3650元,信托费用10万6200元,总计779万9850 元,将都采用信托方式,由教育处进行后续信托与拨付事宜。
县府说,为照顾整体家庭成员,罹难者扶助金发放方式也决议出发放顺位,第1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位为兄弟姊妹,第3顺位为祖父母、孙子女,并依顺位人数均分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