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冲突23刀砍死友人 板桥男被判12年6月徒刑

陈姓男子2023年因与沈姓男友人酒后起口角纠纷,冲突中持蓝波刀杀害沈男,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会同国民法官审理,依杀人罪处12年6月徒刑。(海山警分局提供)

陈姓男子2023年因与沈姓男友人酒后起口角纠纷,冲突中持蓝波刀杀害沈男,被新北地检署起诉;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会同国民法官审理,依杀人罪处12年6月徒刑。

检方调查,陈男与沈男酒后因故起口角,双方爆发冲突后竟持刀互砍,陈身上多处刀伤,但他被攻击后反夺刀砍杀沈男头、颈、胸、腹及四肢23刀,造成沈男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合议庭认为,陈男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有防卫过当的情形,因为陈男虽有被砍伤,但他下手杀害沈男时已没有被受到攻击,因此无减刑适用;另外警方在抵达现场前已知悉陈男涉案,也不构成自首减刑,依杀人罪处陈男1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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