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3度砍人! 这次38刀砍死老翁判无期徒刑定谳

周男于四兽山上砍死晨运老翁,今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19岁男子周建良,前年6月间信义区四兽山上,持刀随机砍杀一名晨运的88岁李姓老翁,疯狂砍杀38刀杀死老翁。案发检警发现,他求学时曾犯下杀人案,3年前又犯下随机从背后砍杀无辜路人案件,这次是他第3次犯下杀人罪。最高法院7日维持二审见解,将他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本案案发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7时许,李翁如平日习惯到四兽山运动,在虎山后方登山道旁凉亭遇到在遛狗的周男,周男与李翁素无过节,只在国中二年级时于同样地点看过李翁,当天却基于不明原因水果刀攻击对方,造成李翁胸腹多处刺伤、大量失血而死亡。

李翁被杀死后,家属遍寻不着,报警处理,警方锁定周男,并在案发当晚逮捕周男,他坦承犯案,辩称因遛狗被老翁嫌狗臭而起了口角,老翁又先持拐杖动手,才会出于自卫杀死老翁,周男还两度在镜头前道歉。不过检方调查后发现,周男国三时即首度犯下杀人案,持蝴蝶刀参加群殴;3年多前又犯下随机杀人案件,从背后砍杀无辜路人。此次乃第3度犯案,且从正面砍杀被害人,依照犯罪心理学角度,认定他每次犯案都在挑战自己的极限,且有反社会性格倾向。因此检方不认为他是自卫杀人,依照普通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二审法院审理时,均对他做出精神鉴定,一审认为他没有被害妄想症或幻听症发作情况,也没有饮酒,不构成减免刑责要件;二审也认为他并未构成减免刑责要件,但因周男为有「幻听」及「被害妄想」等症状思觉失调症患者,而且有酒精使用障碍精神障碍,不能判处死刑,因此一二审均将他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认事用法并无违误,7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