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友分手 男「猛砍7刀」致死!基隆国民法官判无期徒刑

基隆一名陈姓男子(中)去年与刘姓女子分手后,见刘女返回同居处拿衣物,当下要求复合未成,陈男竟持菜刀某砍刘女致死。基隆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25日判处陈男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基隆一名陈姓男子去年与刘姓女子分手后,见刘女返回同居处拿衣物,当下要求复合未成,刘女欲离去时发生争执,陈男竟持菜刀某砍刘女致死。基隆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审理3天后,25日判处陈男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检方起诉书指出,40多岁陈男与大他1岁的刘女交往时,在基隆市安乐区租屋同住。两人常发生冲突,刘女提出分手,刘女在去年7月9日离开两人住处,7月12日下午1点多由颜姓、杨姓友人陪同,回到原来租住处拿自己的衣物,并单独上楼进屋。

陈男求刘女复合遭拒,用左手掐进刘女脖子,并从厨房流理台下方取出菜刀先抵着自己脖子,大吼「要死大家一起死」,砍杀刘女左后颈砍杀多刀,当场死亡。当时陈男行凶后,还冷静洗手,等待警方来逮捕。

国民法官法庭审理时,有国民法官要求陈男在法庭上模拟杀害刘女经过,公诉检察官痛斥,陈男只因无法忍受刘女要求分手,竟像屠夫一般猛砍刘女7刀致死,犯后至今仍未向死者家人道歉,并未真心悔悟,建请国民法官从重判处无期徒刑。

陈男辩护律师指出,陈男是因为自认被最爱的人抛弃才犯案,比起其他更凶残的无差别杀人行为,判陈无期徒刑过重,建请国民法官采中度量刑。最终国民法官法庭审理后,今天下午宣判,处陈男无期徒刑。

本案是国民法官法去年1月实施后,基隆地院第2件由国民法官参审与职业法官共同审理、评议并判决的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