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枪杀前女友求死刑 法官判无期

嘉义地方法院判枪杀前女友的梁男无期徒刑。(廖素慧摄)

23岁梁姓男子不甘遭兵变,去年持枪南下嘉义找王姓前女友谈判,15分钟内开6枪,4枪卡弹,最后1枪击中王女胸部致死,死者家人及梁男都求法官判死刑,嘉义地方法院法官审酌梁男抄写经文、愿接受法律制裁、鉴定有精神疾病,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

在陆军服役的梁男,去年6月16日傍晚南下找22岁王姓前女友要求复合,王女不面,梁男追到王女的阿姨家,2人就在门口谈判,王女的林姓表哥、阿姨及邻居都就近守护。

梁男不满王女当面与前男友视讯,朝王女开2枪均卡弹,2人继续争吵,梁男到附近小巷子清枪,再回头与王女吵架,王女前男友在电话中呛「来对开啊」,后梁男再对王女开2枪又卡弹,梁男拉枪枝滑套开保险后,再开第6枪击中王女左胸,王女送医急救,因心脏破裂及左侧气血胸,宣告不治。

林姓表哥与母亲合力抢下梁男的手枪并压制,警方获报赶到现场逮捕梁男。

梁男的枪枝是去年4、5月,透过LINE与秦姓同商议买枪枝,以5万元买1支手枪及12颗子弹,因有余款未付,最后拿到1支枪及8颗子弹。

王女的父母请求判梁男死刑,梁男也希望被判死刑,法官认为梁男犯行重大,但他坦承犯案并供出枪枝来源,后悔愿意接受制裁,经鉴定有精神方面疾病,羁押期间抄写经文希望给王姓死者,虽未获原谅,犯后表现已有悔悟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