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汽油约警局前谈判当场烧死人 家属求判死国民法官判无期

台中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审理男子在警局前泼汽油烧死人案件,4日宣判,凶嫌黄姓男子在法警戒护下到场听判。(冯惠宜摄)

30岁云林黄姓男子去年(2023)因债务纠纷和38岁杜姓男子约在台中市警四分局门口谈判,一言不合即朝杜男泼汽油点火,杜男送医不治,该案经台中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审理今(4日)宣判,黄男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黄男去年7月临时被杜男叫到台中谈判、协调债务,当时他带着8.5公升汽油前往台中市警四分局门口赴约,一下车就朝杜泼汽油并引火点燃,杜男严重烧烫伤送医后2日死亡,中检侦结后依杀人罪将他起诉。

该案起诉后由台中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审理,法院开庭时,杜男胞姊泪洒法庭,并转达母亲写的信,信中开头说「这天我成了残忍的母亲,因为签下儿子放弃急救同意书」,原想当个快乐的阿嬷,却面临白发人送黑发人之恸;杜姊痛斥黄男在警察局门口杀人泯灭人性,当庭向国民法官表达希望判黄男死刑。

黄男在法官开庭询问时表示,当时他是担心遭埋伏,才会提汽油赴约,黄也坦承和杜男有债务纠纷,因黄会去他弟弟那边刺青,怀疑杜男挑拨他们兄弟感情。

公诉检察官也提示杜男受伤照片,他抱头赤裸坐在地上,皮肤被烧到只剩垂落身上的一张破布,痛斥黄男行为残虐,还在警局前纵火,目无法纪到极点,经鉴定也认为黄有反社会、边缘性人格,欠缺减刑因子,建请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黄男辩护人说,黄男因冲动犯下大错,其自始至终认罪,曾向被害家属提出赔偿20万元但未被接受,并非毫无悔意,以司法院量刑趋势建议系统,主张判13年6月。

国民法官法庭今经长达3时30分的评议会议后宣判,依杀人罪判处黄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