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前泼8.5L汽油烧死人!纵火犯判无期 友载他逃亡...判刑5月
▲黄男泼洒汽油杀死杜男,国民法官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图/民众提供)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云林县1名黄姓男子与杜姓男子有债务纠纷,去年7月2人约在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前停车场谈判时,黄男竟朝杜男泼洒8.5公升汽油后点火,造成杜男全身严重烧烫伤,抢救2天不治,黄男纵火后也受到烧汤伤,但被高姓友人载往云彰等地躲避查缉,直到2人前往医院就医时遭到警方逮捕,黄日前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彰化地院再将高男依藏匿犯人罪,判处5月徒刑。
起诉书内容指出,高男与黄男是朋友关系, 2023年7月24日,黄男与杜男相约在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外路旁碰面,谈判解决债务问题。傍晚18时31分许,黄男朝其泼洒约8.5公升之大量汽油至杜男身上,并点燃预先准备的火柴朝杜男丢掷。造成杜男因大面积烧灼伤而不治死亡,一旁的车辆也烧毁。
黄男犯罪后,联络高男载他离开现场,高男眼见黄男身体及衣物上有多处烧伤,显露出涉嫌纵火犯罪,仍把黄载到北斗镇及莿桐乡的便利商店购买冰块,冰敷治疗烧烫伤。
当晚,高男向母亲拿6000元后,2人在斗六市、虎尾镇四处游荡,以逃避追缉,高男除提供行动电话给黄与家人联络外,7月25日上午在与黄男弟弟联络,提供父亲的帐户,汇款5000元,作为就医费用。下午13时20分许,高陪同黄至云林县虎尾院区就医时,被警当场查获。
黄男涉及杀人及公共危险罪部分,由台中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审理,杜男胞姊曾出庭表示,家庭因弟弟离去而遭受重大打击,请求国民法官判处死刑,认为黄男在警察局门口杀人,无视法律、泯灭人性,法庭于11月4日判决出炉,国民法官认黄男犯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而高男涉犯藏匿犯人罪,彰化地院审理后,将他判处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