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纵火!活活烧死6人判死刑 他扯「我是被警察刑求」

汤景华深夜带着汽油翁男住家纵火,犯行被监视器拍下。(图/镜周刊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男子汤景华3年前在餐厅翁姓男子发生纠纷而对簿公堂,法官汤男败诉。汤为了报复,竟到翁住处纵火,烧死翁男的6名家人。新北地院一审判汤景华死刑,褫夺公权终身,高院日前续行准备程序,法官询问有无声请调查证据时,汤竟提出「我遭警察刑求理由,试图脱罪。

汤景华(51岁)2014年因为想强行带雨伞进入餐厅,遭老板制止,正在用餐的翁男出面劝架,结果被汤男提告伤害。官司缠讼2年后,法官判决翁男等人无罪,汤男不满判决结果,竟于2016年3月23日到翁男位于三重的住处骑楼纵火,火势沿烧至公寓,造成翁男6名家人遭烧死,翁男则因为正在当兵而逃过一劫。

新北地院合议庭审理后,认定汤男仅因为一个极小的争执就纵火报复,行凶手段令人发指,且审理过程中多次推卸责任,显然毫无悔意,难有教化可能,因此依杀人罪嫌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汤男开庭时屡次指控警方刑求,但法官调阅警方搜证画面,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刑求事实。汤则说进入看守所之前有拍下全身彩色照片可供佐证,不过法院调阅相关证据,都没有发现这张照片。高等法院认为,虽然汤男的声请一审都已经调查完毕,但为求慎重、保障被告权益,将再次发函询问台北看守所有无汤男的全身彩色照片,以厘清是否有不当取供情形。另外,汤男还曾经以「我妈被车撞」为理由声请交保,但后来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