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看阳明山日出 恶男亮蝴蝶刀逼嘿咻 法院判7年6个月

孙男为逞私欲,经持刀逼女大生与他发生关系,遭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孙姓白牌车司机今年5月间,以看日出为由,将1女大生载至偏僻的竹子湖,再拿出蝴蝶刀恐吓对方,强行口交、性侵还拍下影片士林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恶狼7年6个月,偷拍部分则处5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5月底时孙载1男3女,前往新北市浅水湾夜游,凌晨4时先后送人回家,最后只剩被害女大生在车上,在返回士林途中,孙提议两人到擎天岗看日出。

被害人不疑有他,车子后来却开到无人的竹子湖山区,孙拿出蝴蝶刀要求发生关系,恐吓「妳想尸体倒在地上吗?」女大生害怕开车门逃出却跌倒,后又被带回车上,强行口交、性侵。

过程中孙还以手机拍下画面,事后还载被害人回家,暗示知其住处,以此恐吓对方不得张扬行径粗暴恶劣。

女大生事后勇敢报案检警循线逮捕孙嫌,但他却辩称两人是男女朋友,没有性侵,女生只是不满他偷拍性爱画面才会诬告。

士院审酌后,采信女大生说法,认为孙强行性侵,还造成当事人受伤,孙为逞私欲,对首次见面的女大生持刀胁迫、性侵还以手机拍下过程,且犯后只坦承偷拍,辩称是男女合意发生关系,毫无悔意,判处7年6个月、偷拍部分处5个月,可上诉。

★请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