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岁虚岁很重要!勾国二女嘿咻 男判刑3年4个月

刑法第227条规定,对未满14岁的男女性交,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图/示意图,非文章当事人/翻摄自网路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杨姓男子去年初跟一名国二学生在MTV看电影时发生关系,事后女学生告知学校辅导老师,女学生父亲接获校方通知后向警察局报案杨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办。由于事发当时少女未满14岁,男子被判3年4个月有期徒刑。

杨男坦承发生性行为,但否认故意和未满14岁少女发生关系,表示当初在Facebook上询问女学生年纪,少女说14岁。而女学生向法官表示,曾向杨男表明是国二学生,有说自己14岁却不确定是「已满」还是「快满」,后来因为想在生日时和对方出去,所以有告知自己的生日。

法官认为,依个人习惯不同,在告知年龄时报虚岁实岁都有可能,但杨男明知少女就读国中二年级,有可能未满14岁,却未加确认、执意与对方发生关系,认定具有「不确定故意」,即使双方已决定和解,还是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杨男3年4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