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与15岁女友嘿咻 判刑8月
一名男子与小他16岁的国中女网友多次发生关系,该名男子已婚且育有子女,少女母亲发现后报警;苗栗地院今天判处男子有期徒刑8月。
▼一名已婚男与15岁女友嘿咻,遭到判刑8月。图为示意图,与本案例无关。
判决书指出,31岁的刘姓男子已婚且育有子女,今年初透过网路认识年仅15岁就读国中的女学生,2人互动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且多次发生关系。
男子明明知少女未满16岁,却在今年2月,2天内带少女到竹南镇1间旅社发生关系3次;女方母亲后来发现气得报警,并向法官请求从重量刑。
法院认为,男子以年满31岁,与被害少女年龄差距甚大,行为非属青少年间一时性冲动,今天依刑法第227条判处刘男有期徒刑8月。全案可上诉。